近日,记者通过长达三个月的暗访调查发现,一款名为”DJ烟”的电子烟产品正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隐蔽销售。该品牌不仅涉嫌违规宣传”健康无害”“可辅助戒烟”等功效,更存在以”奶茶杯”“卡通玩具”等形态规避监管的现象。本报道将深度揭露这一灰色产业链的运作模式,并呈现相关典型案例。
一、微信成违规销售主渠道 “暗语”交易躲避监管
调查显示,”DJ烟”经销商普遍采用”线上引流+线下交易”的模式。在微信朋友圈、群聊中,卖家通过”雾化器”“能量棒”等代称发布广告,配以”水果自由”“0焦油安心”等诱导性文案。当消费者询价时,对方会要求添加私人微信进行一对一沟通。
“现在查得严,朋友圈只放正常商品。”一位昵称”雾化潮玩代理”的卖家向暗访记者透露,实际交易会转移到企业微信或加密聊天软件完成。记者注意到,其产品价格从99元到328元不等,多数标注”含3%尼古丁盐”,却未展示任何生产许可证信息。
二、伪装成日常用品 新型形态瞄准青少年
更令人担忧的是,部分”DJ烟”产品正通过外形伪装降低辨识度:
– “奶茶杯”系列:模仿网红饮料包装,配以”蜜桃乌龙”“芝士莓莓”等口味
– “文具套装”:外观与荧光笔相似,使用时需拆解组合
– “卡通挂件”:直径不足3cm的迷你设备,可悬挂于书包
某中学附近便利店老板向记者证实:”有学生来问过‘会冒烟的钥匙扣’,我们没敢进,但听说其他店偷着卖。”值得注意的是,这些产品包装上均未标注中文警告标识,部分甚至印有”维生素能量”等误导性字样。
三、真实案例:大学生网购后出现急性症状
2023年11月,杭州某高校大三学生小林(化名)通过微信购买”DJ烟炫彩版”,使用三天后出现持续干咳、胸闷症状。经医院检查,其血氧饱和度降至91%,肺部CT显示支气管粘膜损伤。涉事卖家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删除聊天记录并拉黑用户。
“产品说明写着食品级香料,但医生说是丙二醇过敏。”小林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,卖家曾承诺”绝对不含违禁成分”。记者将该产品送检后发现,其实际尼古丁含量达5.2%,超出标注值73%,且检出未申报的薄荷醇成分。
四、监管空白地带:微商”换马甲”难追踪
尽管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22年10月已明确将电子烟纳入监管,但实际执法仍面临挑战:
1. 账号快速更替:单个微信号被封后,可通过”客户管理系统”批量转移好友
2. 物流环节隐蔽:采用”日用品”品名发货,部分使用同城跑腿服务
3. 支付方式多样:除微信转账外,还出现”话费充值”“虚拟商品链接”等新手法
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坦言:”每天收到几十条投诉,但追踪到货源地时,快递单上的发货人信息基本都是假的。”数据显示,2023年全国电子烟网络案件查处量同比上升240%,但涉案金额却下降15%,反映出违法经营正趋向碎片化。
五、行业专家解析健康风险
国家呼吸医学中心王建军教授指出:”这些非法电子烟存在三大隐患:首先是尼古丁浓度虚标可能导致过量摄入;其次是劣质雾化芯在高温下会释放重金属微粒;最危险的是非法添加的香料成分,目前已知有23种芳香剂在雾化状态下会产生致癌物。”
记者获取的一份检测报告显示,某批次”DJ烟芒果味”烟弹中检出亚硝胺含量达欧盟标准限值的8.7倍。这种强致癌物通常存在于烟草加工过程,而涉事企业辩称”可能是香精原料污染所致”。
六、平台治理陷两难 用户举报机制存漏洞
微信安全团队回应称,2023年第四季度已处置电子烟违规账号4.2万个,但承认”人工审核存在滞后性”。记者测试发现,平台虽设有”烟草制品”举报选项,但需要提供”卖家明确承认销售电子烟的聊天记录”等举证材料,这对普通用户而言门槛较高。
更值得关注的是,部分微商开始利用短视频平台进行引流。在某短视频APP上,以”蒸汽文化”“雾化科技”为标签的内容中,暗藏大量诱导性信息。这些视频通常不直接展示产品,而是通过”口感测评”“烟雾技巧”等软性内容吸引受众,再引导至私域流量成交。
七、法律视角:涉案金额超5万可追刑责
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解读称:”根据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,未取得许可证生产、销售电子烟,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的,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他特别提醒,消费者如果明知是非法产品仍购买,在出现质量问题时也可能面临维权困难。
2023年9月,深圳警方破获的”风云电子烟”案中,主犯正是通过微信发展出覆盖28个省份的销售网络,涉案金额达3700万元。该团伙将生产窝点设在城中村出租屋,用工业级香精勾兑烟油,最终导致多名消费者出现化学性肺炎。